案件信息
案件号:24-cv-13131
立案时间:2024年12月20日
原告:Ca**ng
代理律所:Bishop Diehl & Lee, Ltd.
这款忙碌板配备了8种不同功能的开关,每个开关都与一种特定颜色或风格的LED灯相连。婴幼儿可以通过这款忙碌板来学习识别各种颜色和形状,同时还能在游戏中提升他们的思维和动手操作技能。
维权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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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观专利维权案件中,是否侵权的判定取决于产品对普通观察者的标准。如果两个产品外观相似到让人难以区分,即便产品在颜色、图案或尺寸上有所差异,只要这些差异不足以改变普通观察者的整体印象,该产品仍可能被视作侵犯了外观专利。
“普通观察者”应具备以下:
对专利申请日之前市场上的类似产品设计特征和常见设计手法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对产品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方面具有一般性的辨识能力。
能够识别并比较不同设计之间的显著差异,同时不过分关注那些微小的、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不大的差异。
如果您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权利人的专利产品早已公开销售,或者该专利失去了新颖性等,您可以提出专利无效的抗辩。如果专利确实是权利人原创,而您使用了与之完全相同的产品设计,那么您的行为无疑构成了侵权。